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开展基于证据的教学学术研究活动,促进“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和范式转型,开展基于学习科学的教学实践,推动学生的深度学习,不断提升学习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以支持循证教学。
2021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将支持两类项目:课程类及学院教学类。
课程类:申请者为学科教师,基于所授课程开展教学学术研究。
学院教学类:申请者应为高等教育学相关背景,在教学支持中心的组织下与学院联合开展学科教学法及教学学术研究。
本年度立项数量约15项,单个项目经费上限为2万元,研究时间为2021-2022年。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1.申请资格
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目前承担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本年度课程类项目。
2.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12日
3.申报及立项程序
教师申报。填写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PDF格式保存。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教学支持中心,电子版发至cetl@ouc.edu.cn。
项目评审。教学支持中心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评审,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发文公布。评审标准如下:
(1)研究内容可包括:
① 聚焦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与学,包括课程设计(以迪•芬克的《创造有意义的学习经历-综合性课程设计原则》为指导)、教学模式、教学策略、信息化工具、学习方法、学习评价、学生发展等(相关参考文献见附件2,但不限于所列文献);
② 由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引发的教学探索;
③ 对大学公共课存在的普遍问题开展实证研究。
(2)研究规范:研究问题明确,理论和实践意义清晰,研究设计完整,研究方法适恰;研究成果对学科及大学教学有较大影响。
(3)经费预算与项目研究具有相关性。
4.经费使用
经费管理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当年经费按项目批准经费的50%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次年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50%经费。获资助教师需按项目研究计划及有关财务规定提交经费预算,如当年经费预算未执行完,次年不再返还。
5.结项要求
(1)须参加由教学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学学术研究及教学策略等主题活动4次以上;
(2)按时参加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项目结题报告中必须体现学生学习效果的证据,即基于证据的研究;
(3)根据中心安排,以研讨会发言或工作坊主讲等形式分享研究成果;
(4)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教学实证研究论文,或在国内外教学学术会议上提交教学实证研究类论文或会议发言。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支持中心联系。
联系人:常顺 电话:66782193,邮箱:cetl@ouc.edu.cn
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349室
教学支持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