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常顺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265



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开展基于证据的教学学术研究活动,促进“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和范式转型,开展基于学习科学的教学实践,推动学生的深度学习,不断提升学习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以支持循证教学

教师教学发展基金每年立项数量15左右,单个项目经费上限为2万元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1.申请资格

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在职教师。目前承担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教师不能

2.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202036

3.报及立项程序

(1) 教师申报。填写教师教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PDF格式保存。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教学支持中心,电子版发至cetl@ouc.edu.cn

(2) 项目评审。教学支持中心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评审,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发文公布。评审标准如下:

聚焦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与学,包括课程设计(以迪•芬克的《创造有意义的学习经历-综合性课程设计原则》为指导)教学模式、教学策略、信息化工具、学习方法、学习评价、学生发展等(相关参考文献见附件2不限于所列文献);

② 由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引发的教学探索;

③ 对大学公共课存在的普遍问题开展实证研究;

④ 研究问题明确,理论和实践意义清晰,研究设计完整,研究方法适恰;

⑤ 项目研究成果对学科及大学教学有较大影响;

⑥ 经费预算与项目研究具有相关性。

4.经费使用

经费管理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当年经费按项目批准经费50%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次年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50%经费。获资助教师需按项目研究计划有关财务规定提交经费预算,如当年经费预算未执行完,次年不再返还。

5.结项要求

(1)须参加由教学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学学术研究及教学策略等主题活动3次以上;

(2) 按时参加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中期检查日期20213月结项日期202110月;

(3) 项目结题报告中必须体现学生学习效果的证据,即基于证据的研究;

(4) 根据中心安排,以研讨会发言或工作坊主讲等形式分享研究成果;

(5) 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或在国内外教学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或做会议发言,或研究成果经评审通过后在校内教师发展活动上。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相关参考文献.doc

中国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未尽事宜,请教学支持中心联系

联系人:常顺  电话66782193邮箱:cetl@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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