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工作程序

发布者:王渊发布时间:2013-05-30浏览次数:572

一、评估准备阶段
     1.
组织报名。每个学期末(第19周)通知各院系根据下个学期评估重点组织教师申报教学评估课程。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
     2.
确定评估课程。第1周至第2周,确定本学期参加评估的课程。3.组织评估专家队伍。第3周,根据被评课程的学科、专业特点,分三个层面组织专家队伍:
1学科专家组。由相同和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
2横向专家组。由不同学科专家组成,对评估课进行全面听课,并进行横向比较,以期解决各个学科组不能全面听课进行横向比较的的缺憾或局限性;
3同行专家组。由相同学科的专家担任。此外,我们还充分考虑到学科专业特点及发展规律,聘请兄弟院校或研究院、所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的专家、学者为海大的教学评估专家。

4.制订计划、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第4周,召开本学期由教学评估专家与被评课程教师参加的教学评估会,布置教学评估工作。

二、过程性教学评估(518周)
    5.
5周开始,教学评估专家开始听课并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审阅、检查教师的4个教学文件。

6.送交教学文件。第6,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送交教学评估办公室;第16周将讲稿和教师自评表交到教学评估办公室。第20,将学生考试成绩(复印件)及抽查的学生考卷送交教学评估办公室。
7.
全面地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意见。第13周向学生发放调查问卷,在问卷回收以后及时将学生意见反馈给评估教师,以便教师及时改进自己的教学。

 8.专家小组召开会议。各专家组在随堂听课、深入了解、听取意见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对被评课程提出评估意见。各专家组一般期中和期末召开两次小组会议。

 9.整合、汇总教学信息。教学评估办公室对来自三个方面(教学评估专家、学生和教学督导)的教学评价信息,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数据统计和文字整合。

   三、终结性评估
    10. 21
周召开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会议,对被评教师的课程做出鉴定或终结性评价意见。会议采取“看、听、议、投”四步法。评估专家们在一个学期连续不断地听课、调研的基础上,再通过看——看各方面的评价材料、教学信息(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两个版本),听——听各专家组代表介绍情况,议——集体讨论评议,投——专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被评课程定量打分。对专家们的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原则,将专家们的打分计算出平均值,即是该课程的最后得分。参加教学评估评定会的专家必须是应参加人数的2/3以上,评估结果方能有效。

四、公示、公布教学评估结果,总结表彰优良课程
     11.
根据已有的量化等级标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产生出最后结果,在学校内部公示两周。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和学生可以将意见以署名的方式反馈给教学评估办公室。

     12.教学评估办公室汇总并整合专家对每门课的评估意见,并将评估意见初稿提供给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主任定稿。


     13.
学校公布教学评估结果,并将专家评价意见反馈到被评教师本人和教师所在单位。


     14.
召开评估教师总结座谈会。对获得优秀和良好的课程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至此,一个周期的教学评估工作结束,共需时间约一又三分之一个学期。